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圖書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
89年9月1日行政會議通過
94年10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
96年10月23日行政會議修正
97年3月25日行政會議修正
108年5月21日行政會議修正
109年9月29日行政會議修正
第一條 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為謀求圖書館業務之改進與發展,充分發揮圖書館之功能,特設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圖書諮詢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第二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圖書經費預算之執行。
二、圖書資料之選擇與徵集。
三、圖書館重要章則之審議。
四、其他有關本校圖書館之建議事項。
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由圖書館館長兼任之。各教學單位各推舉專任教師一人擔任委員,任期為一學年,連聘得連任之。
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開會一次,由圖書館館長召集,並主持會議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並得視實際需要邀請有關人員列席。
第五條 本設置辦法經圖書館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