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新科技大學圖書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

明新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依據[圖書館法]提供各項服務,為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個人資料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,以本聲明書進行法定告知義務。

一、基本資料之蒐集、更新及保管
  1. 本館係依據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令之規範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  2. 請提供您本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。
  3. 本館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、學號、人事編號、身分證字號、通訊及戶籍地址、電話、 E-mail 等。
  4.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本館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  5. 若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您將損失相關權益。
  6. 您可依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 (1) 請求查詢或閱覽。(2)製給複製本。(3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(4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(5) 請求刪除。惟依相關法令規定、契約約定或本館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您請求為之。
二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
  1. 本館為執行圖書館管理相關業務須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  2. 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館蒐集的目的不同時,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,您可以拒絕向本館提供個人資料,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且導致權益受損時,本館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  3. 本館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依本館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,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。
三、基本資料之保密

本館如違反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館將於查明後以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
四、同意書之效力
  1. 當您簽署本同意書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,您如違反下列條款時,本館得隨時終止對您所提供之所有權益或服務。
  2. 本館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,本館將於修改規範時,於本館網頁(站)公告修改之事實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,可依上述第一條第六款向本館主張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。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。
  3. 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,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,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,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。
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